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单位: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38号文和建设部办公厅2002年7月9日的批复指示精神,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评选活动,此奖项作为建设部批准设立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最高荣誉奖,自2001年起每年进行评选,在社会各界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各级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各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及各大新闻媒体的大力关注。已成为各地区优质工程的象征,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设计和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为规范各装饰企业的企业管理、设计技术、施工管理、技术资料档案、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根据中装协[2008] 026 号“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报工程项目的复查工作自2008年9月开始,历时两个月,先后共派出由各省推荐的行业专家60余人次,对全国200多项经申报公示后的项目进行了逐项复查和交流,为申报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和技术咨询。评审组专家于2008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北京对全部复查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后,经中装协会长工作会议审查签署确定了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获奖工程及获奖单位。现将获奖工程及获奖单位通知如下(见附件)。有关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及获奖单位请浏览全国建筑装饰奖申报网(WWW.cbdaward.cn)和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及2008年11月13 日《中华建筑报》刊登的获奖公告。
鉴于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颁奖大会将于2009年1月在北京召开,应广大企业及设计人员的要求,故将中装协[2008]055、056号关于评选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和优秀设计师的有关通知文件中的申报时间及其宣传工本费的缴纳时间延期至2009年1月30日结束。
按照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国建筑
工程装饰奖评奖工作的提案》,请各装饰奖获奖单位务必于2009年1月30日前办理好相关设计师申报和宣传工本费的缴纳事宜(每一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贰仟壹佰元,每一优秀设计师贰仟捌佰元)。缴费的汇款凭证上请注明“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或“优秀设计师”字样。缴费发票将于2009年召开的 “全国优秀设计师颁奖大会”上统一发放,不再另行邮寄(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汇款缴费
开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账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编:100037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联系人:刘 剑
联系电话:010—88389165
传 真:010-88382788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及获奖单位名单
http://images.ccd.com.cn/File/2008/12/12/200812-12-18-37-04706555.doc